蔡思斌律师原创专稿:“假离婚”后签订《假离婚约定书》,协议效力如何?—阴阳“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效力探讨

 生活中,为规避房屋限购政策或其他因素考虑,不少夫妻会选择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假离婚”,其后再选择复婚。由于“假离婚”存在诸多法律风险,有一定法律知识及防范心理的夫妻还会另行签署一份《假离婚约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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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调解有一套”栏目采访蔡思斌律师 —关于断绝父子关系协议效力问题

案情简介:黄大伯早年以个人名义承包土地,后土地流转,黄大伯获得补偿款。得知该笔补偿款后,黄大伯二儿子欲分取该笔补偿款,黄大伯认为二儿子对其不孝便与其签订断绝亲子关系的协议,决心将补偿款全部给予二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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