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事律师原创:离婚后半年与他人生育子女构成重大过错,另一方主张损害赔偿适用三年诉讼时效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有且仅有四种情形:(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若是本案发生在《民法典》生效前,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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