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应当在知道受遗赠两个月内做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才能有效 案例:张某向律师咨询,其公公冯某死亡前,秘密立下公证遗嘱,将自己与其妻李某共同所有的房屋中自己所有的份额给其孙子冯某某继承(冯某某的父亲冯小某现在依然在世),2007年,冯某因故死亡,遗嘱转交李某保存详情 2017年1月22日家事法务, 遗产继承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