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继承律师蔡思斌成功办结一起继承案件 案情简介:原坐落于福州市晋安区某房屋系陈某的祖遗房屋。陈某与妻子徐某育有两子,长子陈某某,次子徐某某。1994年,经证明人见证,陈某通过立约字形式对上述房屋进行析产。即陈某某与徐某某各占50%。立约字详情 2017年2月3日成功案例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