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事律师评析:一方存在重大过错,无过错方离婚一年后主张损害赔偿,法院是否支持? 阅读提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致使他人怀孕构成重大过错的,无过错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主张损害赔偿,法院是否应予支持? 裁判要旨 协议离婚时间在民法典实施前,无过错方在民法典实施后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详情 2024年11月1日协议离婚, 家事案例库, 财产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
福州家事律师分享:离婚3天,前夫再婚并在半年内生育子女,可以要求前夫支付离婚损害赔偿吗?【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 裁判要旨 1、协议离婚时间在民法典实施前,无过错方在民法典实施后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时已经超过原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的一年期间,从维护民事主体权益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三个更有利于”的角度出发详情 2024年10月10日协议离婚, 家事案例库作者:蔡思斌律师
福州离婚律师分享: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司法适用与裁判规则 婚姻一方存在特定情形的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时,法律赋予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这彰显了民法典中的公平原则和保护弱者理念,不仅能够补偿无过错方的损害,也具有一定程度的惩罚功能。原婚姻法第四十六条针对详情 2024年4月19日家事法规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