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婚姻律师推荐阅读–同居期间产生的生活花费,一方能否以不当得利请求另一方返还? 来源 小军家事 微信公众号 编者说: 曾桂英与石汝高经朋友介绍恋爱,后石汝高搬到曾桂英家里一起共同生活,石汝高每月给曾桂英1000元作为生活开支并于2017年开始增加为每月1100元。其间,石汝高为曾详情 2019年7月23日家事案例库作者:蔡思斌律师
福州律师推荐阅读–《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逐条学习体会(三)—主要涉及房屋分割 来源 法语峰言 微信公众号 【编者按】婚姻家事案件是民事案件的头部所在。但从婚三解释之后,从最高法院到地方法院已很久没有就该类案件出台过系统性司法指导文件。这次江苏高院出台的指南(注:由该院民一庭起草详情 2019年7月22日家事法务作者:蔡思斌律师
福州离婚律师推荐阅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离婚 儿子突遇车祸成“植物人”,公婆不忍耽误儿媳,代儿起诉离婚 25岁的儿子突遭车祸成了“植物人”,怀有身孕的儿媳与公婆一起支撑起家庭的完整。可一年后,老人却非拉着儿媳到法院,要让儿子与儿媳离婚。幸福家庭突详情 2019年7月8日诉讼离婚作者:蔡思斌律师
福州婚姻家庭律师—老人享有子女遗留冷冻胚胎监管处置权 案情简介 沈某与刘某都是独生子女,两人于2010年10月登记结婚。2012年8月,因自然生育困难,沈某与刘某到南京市鼓楼医院,通过人工辅助生殖方式培育了13枚受精胚胎,其中4枚符合移植标准。但就在植入详情 2018年12月11日家事资讯作者:蔡思斌律师
福州婚姻律师—离婚后非股东配偶成为股东的规则可参照继承人做法 根据我国婚姻继承制度方面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不是公司股东的配偶可分割得到共有的出资额;或者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继承其遗留的出资额。那么该股东的配偶或继承人是否当然成为公司股东?答案是否详情 2018年12月5日股权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
接受遗赠的表示最早应从何时起算?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详情 2017年10月9日家事法务, 遗产继承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