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院改判经典案例:拆迁置换房产原权益登记在被继承人父母名下,但如能证明已实际分割至被继承人名下的,则被继承人有权处分 被继承人在公证书中所处分的财产系记载于其父母名下的财产拆迁转换所得,被告提出其处分他人财产应为无效的抗辩,如此公证遗嘱是否有效呢?被继承人对此作出的处分是否有效?福州中院对此作出的二审改判判决给我们作详情 2017年5月18日家事法务, 遗产继承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