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事律师推荐: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母亲有无份额? 扬州中院:共同生活、共同创造财产者享有共有权利 陆开存 张瑾瑶 文/图 ▲图为案件回访现场,承办法官询问刘奶奶身体状况及生活现状。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沿袭了物权登记的公示公信原则。那么,房详情 2024年3月4日家事案例库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