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以工龄合计所购房屋登记一方名下的租金收益应按份分割 被告原为广东省陶瓷公司干部,于1997年参加单位房改期间分配得到环市路601房(建筑面积:74.547平方米),并登记在被告一人名下。据查,该房屋于房管部门留底存查的资料包括《广州地区干部、职购买公有详情 2017年4月28日家事案例库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