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小三”的财物,配偶可否要回?一半还是全部?最高院法官这样说 来源/《人民司法·应用》转自山东高法,法务之家 作者/吴晓芳(最高院)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详情 2017年6月9日家事案例库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