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事审判观察:情侣用工龄共同购房登记一方名下的,属按份共有,另一方有权分割 关键词:情侣、同居、工龄、房改房、所有权 裁判主旨: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以夫妻身份使用双方工龄购买房改房并登记在乙方名下的,另一方亦享有相应的份额。(另一方工龄÷双方工龄之和×100%)×工龄折详情 2017年4月28日家事案例库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