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事律师分享:继承人以指定特定人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为条件的“放弃继承”行为,可以推定为赠与

福州律师评析:继承人以指定特定人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为条件的“放弃继承”行为,可以推定为赠与  民法典上的“放弃继承”,指的是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前,继承人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其他继承人作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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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家事律师分享:公司股权分割继承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内容摘要 未成年人往往通过离婚赠与或继承遗产而继受取得股权,但因其行为能力的缺乏需要监护人代为行使权利,其权益也更容易遭受侵害。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将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股权认定为父母财产的可能性,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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