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事律师评析:离婚协议约定去世后房子由女儿继承,后又立遗嘱赠与女友,哪个有效?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之规定,最后订立的遗嘱效力最为有效。但本案在先的遗嘱是在《离婚协议》中订立,而且是夫妻双方共同订详情 2024年12月18日家事案例库, 财产分割, 遗产继承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