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事律师推荐:未取得产权的家庭成员不可基于出资请求分割房屋 裁判要旨 对不动产物权的认定原则上应以登记为准。用家庭成员的共有款项出资购买房屋,房屋产权登记在部分家庭成员名下,此时不能套用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规则认定未登记的家庭成员享有所有权。未取得产权的其他家庭详情 2024年3月22日家事案例库作者:蔡思斌律师
福州家事律师推荐:“夫妻公司”能否认定为“一人公司”? 关于“夫妻公司”的性质认定问题。司法实践中,常有夫妻二人同为公司股东且持有公司100%股权的现象,能否将“夫妻公司”认定为“一人公司”,适用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司法规则呢?近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详情 2024年3月22日夫妻债务, 家事案例库作者:蔡思斌律师
福州家事律师推荐:父亲去世后,我的叔伯姑姑有继承权吗? 张先生的父亲今年去世,留有一处位于鼓楼区的房产,张先生认为自己的母亲健在,房产自动转为母亲所有,不必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邻居小郑告诉张先生,他们家曾经办理过继承公证,当时还需要死者的兄弟姐妹配合,张先生详情 2024年3月22日家事案例库, 遗产继承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