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诉讼中房屋占有使用费裁判规则集成—系列文章二 房屋相关诉讼领域经常会出现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争议。在离婚、继承、共有物分割等法定事实发生后,有时会出现房屋使用人对房屋不拥有所有权或仅拥有部分所有权的情况。该实际占有使用人是否要向房屋权利人支付相关房屋详情 2021年11月30日家事法务, 遗产继承作者:蔡思斌律师
离婚涉及第三人的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如果是夫妻双方都是公司股东,即便存在第三人作为公司股东,《公司法》没有要求股东内部之间股权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在未考虑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夫妻股权在二人间可以直接分割转让。 如果夫妻一方是股东,另一方详情 2021年11月22日家事法务, 股权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
婚前房产被丈夫雇人冒名办理委托公证后抵押借款,一审认为公证处无需赔偿——2021年广州中院改判案例 男方明知涉案房屋属于妻子婚前个人财产,却于2014年指使她人冒充妻子办理委托公证,并以妻子代理人的身份与债权人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将涉案房屋抵押给债权人。后因男方未及时清偿借款导致涉案房屋拟被拍卖详情 2021年11月18日家事法务, 财产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
离婚协议约定女方补偿男方50万给女儿留学,后女儿未出国男方能否要求女方支付? 案情简介: 李建国与黄丽原系夫妻关系。2017年8月7日,李建国与黄丽签署《离婚协议书》并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的部分内容为:“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二、子女抚养问题:男女双方婚后共育有一女李清详情 2021年11月3日协议离婚, 家事法务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