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10月男方汇给女方售房款上百万,离婚协议未涉及,离婚后能否主张分割—福建高院2018纠纷改判案例 裁判要点:1.本案系离婚后财产纠纷,陈海轩未举证证明离婚时该售房款还存在且属于可分割的财产。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亦未对该售房款的处理作出约定。原审判决对涉案售房款按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缺乏依据。 详情 2021年3月15日财产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