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作为受托人将登记他人名下夫妻房产过户给男方的,该房产视为男方个人所有 裁判要点:夫妻婚内借第三人名义购房,登记第三人名下。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及离婚后财产分割案件中均未主张分割该房产。离婚后第三人委托女方与男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了讼争房屋变更登记至男方一人名下的过户详情 2021年3月8日诉讼离婚作者:蔡思斌律师
江苏高院2020年十大家事案例—代书遗嘱虽无效 真实意思应实现 【案情】 赵某(1995年逝世)与朱某(女)系夫妻关系,共生育三个子女赵某甲、赵某乙、赵某丙。儿子赵某丙有一子赵某丁。 2013年1月,朱某购买拆迁安置房一套。2016年10月15日朱某临终前,三个子详情 2021年3月8日遗产继承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