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事律师推荐阅读– 离婚协议中给予子女财产的约定,子女是否能够直接要求给付? 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 微信公号 编者说 离婚协议通常系关于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等内容的一揽子协议,其中将财产给予子女的约定性质上为利益第三人条款,而非在父母与子女之间建立赠与合同关系,因详情 2020年11月30日子女抚养, 家事资讯, 财产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