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事律师推荐阅读–男方擅自转女儿2万元,再婚妻子: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必须返还! 父亲给女儿钱天经地义 但是未经再婚妻子的同意 私自给与前妻所生的女儿转两万块钱 再婚妻子能不能以 “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要求返还? 被告男子和前妻于1995年登记结婚 2012年在法院调解离婚 法详情 2020年11月12日子女抚养, 家事资讯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