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刊文:老人出巨资为女友女儿购置新房,分手后请求返还获支持–福州家事律师推荐阅读 2013年,老人与当地一女性确立恋爱关系,次年,老人为对方女儿女婿按揭贷款购房陆陆续续转款23万余元,并于2016年支付房屋装修费、家具家电费29万余元。2019年,老人与其对象解除恋爱关系。老人以不详情 2020年9月22日法治新闻, 财产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