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共同购买了商品房,分手后房子该怎么分?–福州家事律师推荐阅读 南小苑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微信公号 一对情侣为了将来结婚后共同生活居住,在恋爱期间共同购买了商品房。但后来双方感情生变,对之前所购买的商品房权属发生争议,一方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对该房屋享有的份额,法详情 2020年8月13日财产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