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思斌律师原创专稿:“假离婚”后签订《假离婚约定书》,协议效力如何?—阴阳“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效力探讨 生活中,为规避房屋限购政策或其他因素考虑,不少夫妻会选择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假离婚”,其后再选择复婚。由于“假离婚”存在诸多法律风险,有一定法律知识及防范心理的夫妻还会另行签署一份《假离婚约定书》,详情 2019年5月13日协议离婚, 家事资讯, 法治新闻, 财产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