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婚姻家庭律师—继子女对养父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案情】 1980年,原告谢某在亲生儿子夭折后,经过与其兄弟协商,将只有4岁的侄子被告谢某华过继到谢某名下,未办理任何手续,但在宗亲造谱活动中记载了过继的事实。随后,谢某一直将谢某华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详情 2018年12月20日家事资讯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