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离婚律师——离婚后继父母可以继续抚养继子女 裁判要旨 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后,生父母拒绝抚养而继父母请求或同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法院可予准许。 案情 2007年10月10日,姚某与杨某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姚某再婚前无子女,与杨某再婚后亦未生育详情 2018年11月15日家事资讯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