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事律师蔡思斌原创–恋爱同居期间使用另一方名义购房,分手后房屋归谁所有? 裁判要旨:恋爱同居期间使用另一方名义购房不应认定为“借名买房”,而是应当按照同居关系解除后的财产确认及返还纠纷处理。恋爱同居期间双方财产混同,在无法证明各自具体的出资份额的前提下,应当认定双方各享有5详情 2020年10月22日家事案例库, 财产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
将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名下的房屋卖给他人,该行为是否有效?|聚法案例–福州家事律师推荐阅读 海西房联 微信公号 裁判摘要 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以自己的名义将其他家庭成员名下的房屋出卖给他人,该行为对房屋所有人是否有效,须判断房屋所有人是否事前知晓且同意。为此,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房屋产权证书、钥详情 2020年10月14日家事案例库, 家事资讯, 财产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
福州家事律师推荐阅读–最高院裁判观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让登记在其名下的股权为有权处分,无需其配偶的同意 民事法律参考 微信公号 (2014)民二终字第48号 裁判要旨 股权作为一项特殊的财产权,除其具有的财产权益内容外,还具有与股东个人的社会属性及其特质、品格密不可分的人格权、身份权等内容。如无特别约定详情 2020年10月13日家事资讯, 财产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
福州婚姻律师推荐阅读–男主两次离婚又复婚现去世,其赠与情人女友的款项妻子可否全部追回? 法学家智库 微信公号 一审诉讼请求 甲女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依法确认丙男赠与乙女的现金847000元(640000元购房款、手机银行转账107000元,代还债务100000元)以及赠与乙女的案涉详情 2020年10月10日家事资讯, 财产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
“假”离婚变为真分手,财产分割约定还有效吗?法院这样判!–福州家事律师推荐阅读 近日,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庭(简称”柳北区法院家少庭”)依法裁判一起夫妻借买房之名“假离婚”后男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补充条款》案,一审判决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补充详情 2020年9月28日诉讼离婚, 财产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
子女离婚,父母资助的钱要不要还?法院:要区分这些情况……–福州家事律师推荐阅读 浙江法制报 微信公号 对相爱的年轻人来说,结婚是最幸福的事,但这份幸福来得并不容易。初入社会的他们,单凭自己收入要承担起买车、买房、操办婚礼等费用实在太难了。因此,当子女结婚时,父母通常会慷慨解囊助一详情 2020年9月27日家事资讯, 财产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
福州家事律师推荐阅读–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我该怎么办 夫妻相互享有家事代理权,因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配偶一方作出的行为对另一方也产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一方婚后存在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离婚时,可以对该方予以少分或不分。 法条链接: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详情 2020年9月24日财产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
人民法院报刊文:老人出巨资为女友女儿购置新房,分手后请求返还获支持–福州家事律师推荐阅读 2013年,老人与当地一女性确立恋爱关系,次年,老人为对方女儿女婿按揭贷款购房陆陆续续转款23万余元,并于2016年支付房屋装修费、家具家电费29万余元。2019年,老人与其对象解除恋爱关系。老人以不详情 2020年9月22日法治新闻, 财产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
出钱买房登记同居老伴女儿名下,分手后以不当得利追要购房款–福州家事律师推荐阅读 丽姐说法 微信公号 一审诉讼请求 甲男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乙女、乙男、甲女返还甲男为购房屋所出资的首付款、按揭款等共计333310元,装修和家具家电款等共计299555.7元,两项共计632详情 2020年9月21日家事资讯, 财产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
同居期间双方的经济往来款差额怎么分?–福州家事律师推荐阅读 丽姐说法 微信公号 一审诉讼请求 甲男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依法判令分割原被告同居期间产生的经济往来款1667059.5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一审查明事实 2017年年初,原、被告经详情 2020年9月17日财产分割作者:蔡思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