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点家务事 微信公号 父母早逝,已成年且有固定工作的姐姐有扶养未成年弟弟的义务吗? 答 有的。 根据《民法典》第1075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协议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房产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律师家事律师忠诚协议打印遗嘱抚养费法定继承纠纷福州婚姻律师福州家事律师福州律师福州律师蔡思斌福州离婚律师福州继承律师离婚律师精神损害赔偿继承律师继承纠纷财产分割财富传承,继承,继承律师,福州继承律师遗嘱遗嘱效力遗嘱继承纠纷分享此文 相关文章福州婚姻家事律师蔡思斌所撰写假结婚案例评析文章收录于《福建律师》2024年第5期2024年12月9日福州家事律师分享:夫妻双方分居期间,孩子监护权应归谁?2024年11月26日福州家事律师分享:不离婚还不养娃?孩子抚养费照付不误!2024年11月12日福州家事律师评析:子女支取父母银行存款,是否构成侵占,父母可否要求返还?2024年11月11日福州家事律师分享:成年子女是否可以主张抚养费?2024年10月23日福州家事律师分享:赠与孩子的房产,父母可以随意出售吗?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