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谢钱钱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号
张岚终于摸索到孩子的学校,多日未见,人群中望去他好像拔高了一些,也瘦了。她却只是躲到大树后面看着,不敢向前,怕被孩子爷爷发现,也怕给孩子带来麻烦……这是两年前发生的一幕!张岚是一位被“藏匿”孩子的母亲,却并不是个例。她跟几位有相似遭遇的母亲一起参与了名为“紫丝带妈妈的爱”的社会组织。这些母亲有着破碎的婚姻,更是“丢”了自己的至亲骨肉。她们彼此诉说倾听,排解心事,互相出主意维护作为母亲的权利,她们在微博、抖音等各个互联网平台发声,“孩子,你在哪里?”而在这些难以相见的母子背后,又有着怎样的法律问题?
孩子被“藏匿”,在“紫丝带妈妈的爱”平台上哭泣求助的“妈妈”们
张岚今年41岁,家住北京。她回忆,儿子被前夫抱走是在2014年年底。那时候儿子才五岁,张岚称自己当时被丈夫殴打,无力反击,只记得儿子说:“爸爸,你快给妈妈道歉”,接着孩子便被丈夫抱走,消失在楼梯尽头。随后几年里,母子二人几乎没见过面。丈夫的出走起源于一次争吵。由于丈夫工作调动,张岚放弃北京的工作,带着儿子来上海与丈夫一起生活。他们当时的生活并不宽裕,张岚苦笑着说,“用他的话讲,结婚后,我们的生活如同屁滚尿流。”刚来上海,张岚人生地不熟,工作没有着落,二人经常因琐事吵架,尤其是钱的问题。“现在回想,离婚原因应该就是我俩对家庭的财务掌控权出现分歧。”张岚说,而这一次争吵,只是将长久以来的积怨“引爆”了。
孩子被抱走后,张岚求助过居委会,也打过电话报警,但都没能要回孩子。张岚焦急如焚地等待,可是孩子没等到,离婚通知书却来了。张岚觉得悲愤却又无奈。之后便是长达一年半的离婚诉讼。
与张岚的遭遇相似的,还有家在湖北30岁的李丽,她也是在“紫丝带 妈妈的爱”上求助的成员。
2019年4月,是李丽印象中丈夫第一次“抢”孩子。当时二人感情破裂,已到了要离婚的地步。据李丽回忆,孩子是被婆婆抱走的,丈夫还阻止李丽追孩子。李丽称,为了留住孩子,她答应丈夫去向亲戚朋友借钱买房子,并签下合同。但是不久后,丈夫突然反悔,提出要10万元抚养费。于是一场离婚拉锯战便开始了。
有媒体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在接受相关案件的采访时表示,起诉到法院的离婚纠纷,只要有孩子的,肯定涉及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问题。其中,至少半数以上会由于各种原因发生藏匿孩子的行为。近些年来,“夺子大战”愈演愈烈,给家长和孩子都造成巨大伤害。
博弈的败者
2015年1月,张岚的离婚诉讼在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法庭进行,一直到2016年6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张岚的离婚官司打了一年半,严重耗费她的精力和时间。起诉前,为了尽可能争得抚养权,律师建议张岚将孩子留在身边。于是她去了河北,那是孩子的爷爷家,她希望博得老人的同情,争取将孩子留在身边。然而等待她的又是争吵和殴打。两次不愉快的经历让张岚产生了畏惧,她不愿与丈夫家产生冲突,她希望的是能坐下来好好谈谈离婚的条件,“不想撕扯,对孩子一点意义都没有”。但丈夫家冷硬的态度使她见到孩子的次数寥寥无几。张岚四处托人寻找儿子下落,最后找到了孩子的小学。由于要工作维持家庭,还要照顾因为得知此事受不住打击而生病的父母,张岚只能每隔三四个月去一次上海。
“见面的时候,我只是远远站在学校门口的大树后面,偷偷地看,也不上前跟孩子聊天。”张岚说自己没有想好该以怎样的方式面对孩子,“学校管理严格,见面可能会给他造成负担。不能简单地把孩子抢回来,孩子户口、上学都是问题,抢走后也必须有足够的财力物力来支撑。一旦强行见面,孩子可能再次被转移。”这些现实的问题阻拦着母子的相见。
张岚承受不住长时间的拉锯,终于妥协,双方就离婚中涉及的财产及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了协议,孩子被判给了前夫。“当时,他说得挺好的,包括财产执行和探视的条款,我都接受了。”张岚拿出了当时签下的协议书,上面写着探视孩子的具体细节,但后来却成了一纸空文。
原来,张岚在上海人生地不熟,也找不到工作,就回到了北京。离婚诉讼时,前夫也声称即将回北京工作生活,张岚称他还在法庭上出示了向公司申请的工作调令。但是,后来前夫并未回北京,而是带着孩子继续留在上海生活。这对已经在北京生活的张岚来说,无疑是一种欺骗。
张岚称,她为了见孩子与前夫联系,却被拉黑。2017年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知面临异地执行的困难。为了缓解二人之间的紧张氛围,在法院的建议下,张岚放弃了强制执行,但前夫还是没让张岚见到孩子。此后,张岚失去了儿子的任何消息。
和张岚一样,李丽同样是在这场离婚拉锯战中,投鼠忌器。
因为对离婚相关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李丽和丈夫的关系变得越发僵硬。李丽称她不想让丈夫觉得拿小孩胁迫是有用的,因此即便想见孩子也不敢流露。后来,李丽咨询律师,律师建议她协商解决离婚事宜。然而,律师在联系李丽的丈夫时也碰了壁,李丽只好去法院起诉离婚。
漫长的等待让李丽焦躁难安,迟迟见不到未满周岁的孩子,李丽等不及了,她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抢孩子。
“只要帮我抢一次,抢不抢得回来我都跟你们回老家。”李丽的决定让家人震惊,他们起初拒绝,但经不住李丽极力劝说,还是答应了。
李丽感激家人的帮助,也开始了自己抢孩子的计划。李丽蹲守在丈夫一家附近,观察他们的生活,用李丽自己的话说,“我像个鬼一样在他们家楼梯口,一守就是一天。”经过近半个月的蹲守,李丽观察到丈夫的妹妹和婆婆会在晚饭后带着孩子在小区遛弯。反复商定实施步骤,李丽终于决定实施行动,准备等他们出来的时候把孩子抢走。
2019年7月24日,就当李丽以为自己要和孩子团聚的时候,天却突然下起了雨,孩子迟迟没有出现。希望慢慢被雨浇灭,一群人回到了酒店。
李丽说“抢孩子”失败让她精神崩溃,“我妈劝我说,连老天爷都不想我要这个孩子,让我该放下就放下。”万念俱灰的李丽答应跟家人回家。离开之前,她见了丈夫一面,做出让步。最终,二人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给了男方。
离婚前,在李丽的哀求下,前夫让她见了孩子一面。“见到孩子的时候,我以为她会不记得我,没想到当我进屋的一瞬间,她就向我张开手,让我抱。”李丽将孩子抱怀里,询问着还记不记得妈妈,话没说完,自己早已泪流满面。现在回想,那次见面成了李丽和孩子的“告别”。
时过境迁,李丽放下了对这段失败婚姻的纠结,也开始了新的生活,但她放不下对孩子的牵挂。在要求探视孩子的时候,李丽总遭到前夫的无情拒绝。为此,李丽联系了妇联、公益组织,甚至找了前夫公司领导,希望能尽快帮忙协调探视小孩的问题。
而张岚已经半年多没有见到孩子了。上一次偷偷看孩子还是在去年10月,孩子长高了,也瘦了,变沉闷了。
“我很佩服一些强势的妈妈,她们的职业、能量、家庭背景比较强大,能够跟男性‘刚’到底,而我真的很怂。”但张岚说自己没有放弃,她想要通过法律途径继续争取正常探视孩子的权利,“这两年我逐渐变得勇敢,我也希望孩子能见到一个善良勇敢的妈妈。”
对于张岚、李丽她们讲述的遭遇,由于缺乏另一方的“对质”,见孩子到底存在多少障碍难以确定,不过,上海埃孚欧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全国律协婚姻家庭法委员会副主任谭芳表示,藏匿孩子的行为侵犯的是另一方的探视权。“对于藏匿孩子,法律层面提供了救济手段。如果是在法院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离婚的,在确认探视权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对抚养孩子的一方问话,如果确定是藏匿行为的,可以予以一定处罚。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当事人要先起诉要求行使探视权,当法院判决对方的确有探视权的时候,才能进入到后期的执行阶段。”
但在现实生活中,探视权的执行比较困难,影响因素也是多方面的。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谭琳在接受相关媒体的采访时表示,目前的法律没有对抢夺、藏匿孩子一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违法者得不到处罚,导致这类问题明显增多。谭芳律师认为,对法院来讲,需要考虑到实际执行能力,因此不能把所有的都寄希望于法院的强制执行。“例如在孩子探视时间的频次上,第一周没探视向法院申请执行,下周没探视又向法院申请执行。这种情况下,可能不能够机械地去行使这样的权利,有的时候权利行使得太频繁了,造成法官也非常乏力。”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一鸣认为,从制度构建的角度来讲,可以安排在某一个特定的场所,把孩子接过来,安排母亲或者父亲跟孩子会面,通过这样的方式实现对孩子的探望。其实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只不过要考虑到探望次数的问题,对法院来讲,实际执行能力会影响执行工作的开展。藏匿,一方面可能是情感的一种宣泄,另一方面则可能涉及离婚财产分配问题。离婚时,夫妻双方可能因为财产或者其他一些问题,不能做到好离好散。这种情况下,其中一方常常把孩子当成达成目的的筹码。如果是这种情况,谭芳认为还是要从根源上寻找解决办法,看看有没有协调的可能性,双方是否有可能达到和解。例如通过长辈协调,从情感的源头上解决问题。重视思想教育工作,走人性化执行这条道路。
谭芳表示,通过完善法律来明确藏匿孩子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有必要的。一些国家会通过公权力的介入,如判刑或其他处罚,形成更强的威慑力和执行力,减少藏匿孩子的事情发生。离婚并不会影响亲情的延续。藏匿孩子或许是一场精神暴力,给孩子和家长都带来巨大伤害。希望在不远的将来,能看到美好的相遇。(文中张岚、李丽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