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事律师分享:不离婚还不养娃?孩子抚养费照付不误!
一、婚外情精神损害赔偿考虑因素
婚外情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判决因婚外情导致的离婚案件的赔偿标准也会从这两个方面来考虑。物质赔偿是指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等直接的物质损失,是一个相对确定的数字。而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个相对弹性的数据,法院在具体裁量中会考虑下列几项因素:
1、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无过错方精神受损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等。
2、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
3、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因素都会作为法官裁量所考虑的因素。
二、婚外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小编从许多判例中发现,数额一般不大,在5000元到50000元较多,因忠诚协议的约定,也有达到200000元的。数额大小的可结合参考“忠诚协议”的约定、当地的社会经济水平、当事人的实际收入。
三、婚外情离婚重点搜集证据
向过错方索要婚外情的离婚损害赔偿首先是要证明对方的确有婚外情,那么就需要收集相关的出轨证据,搜集证据可重点关注以下证据的获取:
2、警方笔录。如果涉及嫖娼事件,通常会有警方介入,届时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3、单位书面材料。有的单位会对职工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4、双方来往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
5、照片、录音录像。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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