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动家事审判改革向纵深发展,努力为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作为中部地区的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转变理念、拓展渠道、创新机制,倾心注力推动家事审判改革,为万千家庭幸福贡献应有的司法力量。
合力推进,构建解纷新体系
2016年8月,江夏区法院被确定为湖北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摆在法院党组面前的首要问题是:改革动力何在?怎么改,如何改?
早在2015年,江夏区法院联合妇联、司法行政部门出台实施意见,共同推进家事审判合议庭建设。该院党组认为,此轮家事审判改革应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努力拓展群众权利救济渠道,把改革落实到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的目标上来。
为细化落实家事审判改革任务,江夏法院迅速成立家事审判改革专班。
工作专班马不停蹄,深入走访妇联、民政、司法、公安、共青团、宣传等单位及各街道社区,向他们宣传家事审判改革,各单位纷纷赞同响应,最大限度凝聚起改革共识。
工作专班同时坚持以点带面,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作为重要突破点,稳步推进改革项目落地。经过多番协调,法院、妇联、民政、司法等部门实现资源整合,40多名懂法律、有专长、高素质的调解员纳入家事审判工作体系。法院与妇联主导的家事调解委员会实现平台对接,成功引进妇联力量助力家事矛盾纠纷化解。
该院主要领导迅速向江夏区委、区委深改领导小组汇报。听取专题汇报后,江夏区委高度重视。今年年初,江夏区委深改办将家事审判改革申报为全省改革试点项目予以推进。
除了目光向内,江夏区法院还主动拓宽社会力量参与家事矛盾纠纷化解渠道。2017年夏,江夏区法院引进第三方公益组织——武汉市武昌区居民调解研究中心进驻办公,成功将该组织的丰富网络资源和志愿者资源嫁接到法院,全院受理家事案件均先行委托该中心调解或开展心理疏导。仅入驻办公第一周,就有9起案件经调解结案。
“我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们互敬互爱,风雨同舟,共建美好家庭!”
这一幕,既不是舞台话剧,也不是诗文朗诵。这是一对年轻夫妻,在“如初台”共同回味初心、重新携手前行的温暖画面。
江夏区法院这三尺见方的“如初台”,令每对经家事法庭挽救和好的夫妻,一起重温誓词、重塑责任。这是江夏区法院的暖心设计。
经过两年多努力,在江夏区委领导及各部门协同支持下,家事审判改革得以顺利推进。为加快改革步伐,江夏法院主动向江夏区委汇报,争取进一步健全家事审判改革综合治理格局。
今年6月初,江夏区委政法委牵头召开了全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汇集全区14家单位及各街道同心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做到平台共建、资源共享、举措对接,将家事审判改革引向深入。
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加速了具体改革项目的推进。比如,离婚证明书作为保护当事人隐私的重要方式,可以方便当事人离婚后续事项办理。联席会议召开不久,离婚证明书持有人即可更便捷完成户籍、房产、车辆等相关事项的转移登记手续。
目前,江夏区法院已发放离婚证明书80余份,解决了当事人离婚后遇到的各种困扰。
注重均衡,创立审判新模式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
当前社会面临传统与现代观念的交锋,婚姻家庭关系随之受到不同程度冲击。
就江夏区而言,南北城乡结构差异明显,北部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较高,已经逐步步入陌生人社会,现代规则意识居主导地位;南部保持乡土社会风貌,乡风俚俗的约束力仍发挥着重要作用。两种文化的融合和对立,引起越来越多的纠纷冲突。
对此,自改革伊始江夏区法院党组即定下调子:必须立足本土实际,走出一条契合全区人文社会特色的家事审判改革之路。
江夏区法院以民一庭家事合议庭为基本力量,专门挑选熟悉家事审判业务、社会阅历丰富的资深法官和业务骨干,组建“3+3+3+11”家事审判核心团队,即3名法官、3名助理、3名书记员、11名女性陪审员,综合运用审判调解、心理咨询、家事调查等途径,为细化落实家事审判规程铺路。
经过两年多摸索,家事审判团队逐步形成情感诊疗“四步法”:情感问诊——矛盾疏导——心理修复——案后回访。对待每一起家事案件,承办法官都更加注重判明当事人情感症结,突出细节上的人文关怀,借力心理疏导修复破损亲情,做到融法、理、情于一体,引导案件双方继续前行,努力经营好家庭与人生。
在江夏城郊与农村,5个人民法庭作为改革前沿阵地,它们以贴近“三农”方式传播家庭正能量,以巡回审判助力维护家族和睦,为乡村振兴创造稳定环境。
2017年5月,金口人民法庭在辖区金港一号小区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人民调解员及村支书记参与案件联合调解,20多名村民参与旁听。
此案原告是一位80多岁的老人,她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两个儿子告上法庭。庭审中,承办法官很快查明,两个儿子相互推脱责任,导致老人无人赡养。承办法官当场对两名被告进行了批评,人民调解员与村支书记也要求两人拿出供养方案。两人在村民监督下当场认错,承诺照顾好母亲,让她安度晚年。
在改革中,家事审判核心团队与5个人民法庭齐推并进,针对不同类型案件分别开展探索,并就成效经验及时交流分享,共同构建了“1+5”城乡全覆盖家事审判改革模式,推动家事审判改革全面开花。
创造和谐,探索审理新思路
家和万事兴。为构建温馨舒缓环境,江夏区法院精心打造了独立成片的家事审判主题区。
在以米黄墙面、蓝色栅格墙裙为基调的家事审判庭,法官或以拉家常式的对话方式进行审判,或用播放结婚录像、家庭合影的形式唤起美好回忆,或让当事人在“静心屋”以写信录音方式倾诉心声,把每一次家事审判都变成一次情感洗礼,让当事人重燃接续前行的勇气。
在调解中心的巨幅蔚蓝色海滩背景前,承办法官、妇联干部、心理咨询师及当事人坐在沙发上交谈沟通。这里没有剑拔弩张,也难闻喧闹争吵,当事人敞开心扉表达,诚挚坦诚沟通。
今年1月15日,在这里举行了一场第三方子女抚养听证会。当事人由衷地感叹说,在这样宽松美好的环境下沟通,心情也不那么烦躁了,他们想吵架都吵不起来。最终,听证会确认了婚生子女的适格抚养人,避免了离婚带给子女的次生伤害。
改革之初,江夏区法院即对接公安、妇联建立了反家暴防治网络。2017年8月,当事人王某向江夏区法院起诉离婚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称其长期遭受丈夫林某的家庭暴力。承办法官依法审查后,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次日,林某即当着法官的面向妻子致歉,承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为深化弱势群体安全利益保护,今年8月初,江夏区法院与公安、妇联召开了全区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专项协作会议。会后,3家单位建立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协调工作名录。对于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公安机关建立涉家暴人员管理档案,会同妇联定期开展回访;对于加害人再次实施家暴的情况,法院与公安则相互配合、严厉打击,反家暴网络由此进一步织密。目前,江夏区法院发出的4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均未再出现家庭暴力现象。
为拓展家事审判的司法宽度,江夏区法院联合妇联、团委、教育、司法等部门打造了家事文化教育传播基地与“心镜·妇女微家”,潜移默化引导当事人珍重家庭、珍惜亲情、珍视家风。在这里,当事人既可以感受领袖的好家风,浸染于温良恭俭让的传统美德,还能体悟家庭和睦的温暖惬意。
一个简单的案例胜过一打繁复的说教。
在线下,江夏区法院选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编印法治宣传读本、反家暴手册、老年人权益保护手册、未成年人保护手册等,在学校、社区、企业宣传家事法律知识。在线上,开设微信公众号“家事夏语”,联合电视台“平安江夏”合作开辟特别栏目,联合妇联开辟家事调解微课堂,助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家事审判改革是爱心改革。
江夏区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成员,精心设计了独有的“爱心居中、双手托家”的家事Logo。它代表了该院倾情倾力推动家事审判改革的决心信心。未来,江夏区法院将不忘初心、履职尽责,如家事Logo寓意,始终用爱心与双手推举改革,把真诚、温暖与幸福传递到千家万户,让家事审判改革在江夏大地生根开花结果,让更多家庭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16年至2017年,江夏区法院受理各类家事案件1528件,审结1441件,结案率为94.3%。今年1至8月,全院受理家事案件620件,案件调撤率由改革前的58%上升至68%。数据表明,江夏区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