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提供两份打印材料显示,被继承人意愿是全部遗产由她继承;两名继子则对打印材料是否反映父亲真实意思表示怀疑
1991年,40岁的佟桂芬与丁德忠结婚,双方都是再婚。两人结婚时,丁德忠与前妻生育的两个儿子,大儿子丁天乾已经27岁,小儿子丁天坤24岁,都到了娶妻成家的年龄。父亲在这个时候为他们找了一个那么年轻的后妈,俩儿子在情感上没法接受,双方也因此生隙。
佟桂芬与丁德忠却很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感情,生活虽说有些清苦,但夫妻二人相敬如宾,生活过得倒也知足。为了能拥有一个安逸的家,两人省吃俭用,终于在结婚十年后的2001年,在重庆市购买了一套房屋,房屋的产权人登记为丁德忠。
遗憾的是,丁德忠的再婚一直没能得到儿子的祝福和理解,特别是小儿子丁天坤更是为此与父亲反目成仇。2005年3月,丁天坤出具了一份“解除关系书”,表示与父亲丁德忠断绝一切关系。丁德忠十分痛心。更不幸的是,2011年10月25日,丁德忠因病死亡。这也成了爆发家庭战争的导火线。
办理完丁德忠的丧事后,遗产分割问题被提了出来。让丁天坤、丁天乾想不到的是,佟桂芬拿出两份有丁德忠签字按手印的打印材料,明确表示丁德忠已经将他的全部财产指定由她继承。
两份材料,一份是2011年2月15日丁德忠出具的打印件《赠言》一份,该《赠言》写明:丁德忠与佟桂芬的婚后共同财产二室一厅住房,按法律规定,男方所得的二分之一赠送给妻子佟桂芬继承;社会保险部门结算的费用也归妻子佟桂芬所有。该件中签名处“丁德忠”系打印,但按有手印。另一份是2011年10月18日丁德忠出具的打印件《遗书》一份,该《遗书》写明:丁德忠与佟桂芬的婚后共同财产二室一厅住房,按法律规定男方所得的二分之一给妻子佟桂芬继承;社会保险部门结算的费用也归妻子佟桂芬所有。该件签名“丁德忠”系丁德忠本人书写并按手印。
面对两份材料,丁天乾、丁天坤怔住了。可是,他们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这两份材料都是打印的,父亲文化水平不高,根本不会用电脑,特别是出具遗嘱的时间,是去世前一个星期,那时他已卧床不起,不可能出去找人打印。这两份材料,一定是他人打印的,并不能代表父亲的真实意思,父亲签名按手印,也很有可能是受到了他人的胁迫。
对于兄弟二人提出的质疑,佟桂芬坦言,两份材料是她请朋友帮忙事先代写的。但佟桂芬强调,这两份材料打印后都交给丁德忠阅读过,丁德忠在未表示异议的情况下签名按手印,表明他对《赠言》和《遗书》的内容完全认可,两份材料完全是丁德忠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江中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