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事律师分享:妹妹照顾患病哥哥多年,以构成无因管理为由主张护理费。。。
2022年4月,随某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大金、小丽诉至法院,审理过程中查封了小丽名下该案涉房产。后法院作出判决,大金偿还随某借款本金29万元及利息,小丽对上述借款本金8万元及相应利息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判决生效后,二人均未履行。随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评估、拍卖该案涉房产,并作出迁出公告,要求小丽或实际控制人迁出并腾空该房产。后小银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终止对案涉房产的执行行为,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小银的异议请求。
虽然本案排除了对案涉房产的执行,小银得以对该房产继续享有使用权,但在房产部门该房产登记的权利人仍然不是小银,从权利证书上来看,其仍不是权利人。因此,在实践中小银如欲使用该房产进行抵押等,仍将受到限制。
由此可见,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巨大的风险,从切实保护自身权利的角度出发,应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