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家事律师分享:不离婚还不养娃?孩子抚养费照付不误!
福州家事审判观察汇编。福州家事审判观察系专业福州离婚、继承律师–蔡思斌律师在长期关注、搜集福州以及其他地区法院家事审判实例,并结合自身多年办理婚姻、继承案件经验的基础上归纳、编辑而成。自从在丈夫刘某手机的聊天记录中发现数张丈夫与其他女性在一起的不雅照片后,新余妇女李某便对自己的婚姻失去信心,并持不雅照向法院起诉离婚。8 月 28 日,记者采访获悉,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审理此起离婚案,并判决了李某与刘某离婚。
33 岁的李某与 35 岁的刘某系自由恋爱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13 年起,刘某被公司派遣至外省工作,开始与李某两地分居的生活。分居期间,李某多次发现刘某在微信及 QQ 上与一女子保持暧昧关系,并查询到二人一同前往外地的车票记录,更让李某难以接受的是她发现二人的聊天记录中有不雅照片,愤怒的李某便拿着丈夫的不雅照片来到渝水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理由是丈夫长时间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其对婚姻已失去信心。
庭审中,李某将其掌握的聊天记录和不雅照片进行了举证,被告刘某对上述证据不予认可,并指责妻子李某在分居期间只顾自己潇洒,不照顾儿子,且逼迫其签订了多份离婚协议,二人已无夫妻感情可言,所以刘某表示同意离婚。
承办法官在庭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二人对儿子的抚养问题争议较大。承办法官遂从孩子的成长入手,劝说刘某遵循孩子的生活习惯,长期在外不利于孩子的学习及生活,并耐心告知刘某其享有探视权,在法律上他依然是儿子的父亲。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刘某同意儿子由李某抚养,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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