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遇事找法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对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拒不交出的,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
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单位违反前述规定的,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当夫妻之间的关系已经濒临崩溃,不得不面临离婚的痛苦选择时,一些当事人为了能够得到更多的家庭财产,开始在对方不知情时,大量转移和隐匿自己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这里为善良的当事人提供一些方法防范这些风险。
2、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存折、房产本等重要文件和资料,防止对方利用。
3、对自己和对方的财产状况有清晰的记录,且都有可靠的证据或者收据资料。例如对方如有股票账户,你应该对其账号和开户行做到心中有数,这样的话,即使对方不承认,也可以申请法院去查询。
4、注意收集购买各种大件家电或者不动产的发票和收据等。必要时,对自己的财产进行清理和记录,并请朋友作证。
5、如发现家中家电或者其他用品被转移,可立即报警,这样在诉讼中可增强法官对该证据的采信度。
6、对房屋等不动产的产权归属如有怀疑,应尽快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查询相关的信息。
7、如已经发现对方转移或者隐匿财产,应及时制止,或者保留有关的证据,以备诉讼时运用。同时,可以征求律师意见,及时提起离婚诉讼,申请法院调查对方财产状况。